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爱心医院迁建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象山县爱心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象发改投复[2008]49号),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爱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县爱心医院迁建工程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
工程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樟树下村,天安路以西,生态大道以南的生态绿化带内
工程造价:设计费约60万元
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现场服务到位率100%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安全要求:/
招标范围: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概算)、勘察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勘察专业工程甲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规模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4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申请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08年12月4日至2008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四楼代理机构窗口持投标申请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5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报名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项目负责人IC卡;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主设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加盖注册章的复印件;
4、业绩证明的材料,包括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注:投标申请资料中的《投标报名表》的标准格式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xsbm.gov.cn/zbtb);上述1-4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8时3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或华三省一市)的方式提交,电汇汇款人(本票、汇票的申请人)与投标人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7.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执收据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爱心医院
地址:象山县樟树下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赖欣妍 赖东吉
电话:0574-65652760
传真:0574-65763706
电子邮件:zbdl@gczj.net
网址:www.gcz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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