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4日
招标单位:象山县丹西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象山县潘家桥大岭脚水库清淤及维修加固工程
工程地址: 丹西街道潘家桥村上游
工程投资: 约80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工程规模: 大坝防渗处理,坝顶、内外坡、溢洪道维修加固,启闭机房修建和设施拆建,坝底输水管铺设,及水库清淤等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水利水电工程临时注册建造师)。
发包范围:大坝防渗处理,坝顶、内外坡、溢洪道维修加固,启闭机房修建和设施拆建,坝底输水管铺设,及水库清淤等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4日~2008年12月9日16:00时止(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站四楼窗口(浙江省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投标报名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报名表”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投标报名表中补充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姓名。
2、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凭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购买招标文件),保证金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或华东三省一市)的方式提交。电汇汇款人(本票、汇票的申请人)均应当与投标人一致,且票据出票地应当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2、拟报名单位及其拟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已经在宁波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详见甬水建[2007]2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3、省外企业须按《水利监理、施工企业进浙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暂行办法》(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7]81号)办理进浙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日前二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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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良方 |
联系人: |
宋琼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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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4-65714016 |
联系电话: |
0574—65778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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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象山县丹西街道办事处 |
代理单位: |
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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