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08年12月03日   已浏览1

 

 

 

县委办〔2008〕151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设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创新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建设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的精神为指导,依据《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整合各部门审批办理系统,着力推进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从而更高效地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树立廉洁政府形象,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到2009年底,实现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的三个“全覆盖”,即实现对所有具有审批职能部门的全覆盖;实现对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日常服务事项的全覆盖;实现对每一审批事项每一办理流程的全覆盖。

具体目标:建立以县政府外网为依托,横向联接到全县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纵向联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站;能实现信息共享、网上审批、联合办件、实时监察、决策分析等功能,且具有交互式、可视化性能的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

(一)建立有效的行政审批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审批申请后,受理人员通过电子文档、扫描、数码拍摄等方式将有关信息采集到系统,审批过程中各种办理信息和申请人对办理质量与服务态度的评价意见等信息同步生成,并自动汇总到系统数据库,供相关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调用。同时数据库中采集到的信息能够实现充分共享,确保同一信息在不同系统中的流转使用。

(二)建立高效的网上审批办理机制。行政审批申请一经受理,相关申请材料、审核意见等信息通过系统逐一自动流转到后一个审批环节,联办事项可依据联办流程,自动流转到每一个相关部门,进行网上联办。实现行政审批资料流转无纸化、审批办公电子化,大大缩短审批资料的流转与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三)建立实时的行政审批监察机制。每一行政审批申请从受理到办结所涉及到的部门、经办人员、办理时间、收费情况、办理意见等信息,一经发生就自动采集到系统数据库中,监察人员可以全面掌握全县各部门所有发生的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各种方式的统计分析和综合查询,随时掌握最新的动态数据,实现对行政审批事项每个审批环节的实时监察。

(四)建立准确无误的行政审批违规行为纠错机制。将行政审批的条件规则、环节步骤、审批时限与收费标准等内置于系统中。对于审批过程中出现的超时、违规收费、违反程序、符合条件不予许可等违规行为,系统可自动预警,提示相关责任人和监察人员,并告知违规行为对象和具体违规内容,供监察人员调查、处理。

(五)建立多样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机制。通过LED屏幕、触摸屏、网站等,公开行政审批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审批依据、办理结果等信息,在网站上提供各种申请表格的下载与填写说明。提供语音电话、触摸屏、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供社会公众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状态和办理结果。

(六)建立科学的行政审批效能评估机制。通过对各种行政审批信息的统计分析,对行政审批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和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办结、服务态度、办理时间、办结率、联办等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和准确的评价,便于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影响行政审批效能的问题,推动行政审批管理持续地向规范、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

(七)建立综合的行政审批信息分析机制。通过对行政审批过程中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地运用数学公式对数据进行分类计算,并自动形成分析报告,如年度项目分布分析、年度投资密度分析、年度行政收费分析、群众意见反馈和存在问题分析等,为领导决策提供丰富的数据参考。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县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科技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府办、县审改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信息办、县审管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批准系统建设方案,并对系统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审管办。

(二)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讨系统建设各阶段的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促使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

    (三)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县监察局、县审管办负责对此项工作的推进进行全面考核,系统开发完成后,将评选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发文表彰。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的重要性,要将系统建设与进一步完善行政职能归并工作结合起来,要与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起来,要与创建服务型政府结合起来。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通力协作,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县审管办作为该项目的牵头单位,要结合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协助各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做好软件开发的需求分析,并统一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县监察局要督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情况;县信息中心要做好该项目的技术支持、网络安全工作和县政府统一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县财政局要保障建设经费的落实。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是系统建设和应用的主体,要按照总体规划制定好实施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确保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的顺利实施。

(三)梳理审批需求。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服务进行认真梳理,找出每一个审批事项办理的起点和终点,理清其前、后置关系,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相关联的事项联系在一起,确定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在项目梳理的过程中,要重点解决“审批环节的优化、申报材料的简化、审批流程的细化”等问题,实现审批流程的再造。

4、加大宣传培训。在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做到建设与宣传培训同步进行。各新闻单位及网络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全面了解新的行政模式,教育公众逐步改变原有的办事习惯。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加大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组织本部门从事审批的工作人员参加电脑操作技能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要熟练使用网上行政服务暨电子监察系统软件,高效进行网上行政审批。

 

中共象山县委办公室

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1日

 

 

 

 

 

 

 

 

 

主题词:网上行政服务 电子监察 实施意见

 中共象山县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2004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邮编315700